我是个不爱惜东西的人。这不,她一边递给我皮带,一边嘴里像机关枪一样向我开火。
陆续出个门,便被挟持了,强行带到一间客栈里。跪在地上,头上的黑布揭开,眼前坐在那里淡淡看着他的,是他家此时该在京城做官的少主人。
他的身材不算瘦弱,但也胖不到哪里去,脸蛋相当清澈,只是有些黄,衣服十分干净,却因为长期清洗的缘故,看起来有些发白。
觉得好可悲,那日记依旧隐藏在我的枕头之下,只不过,它成了尘封与回忆往事的工具了。日记,心情,我的故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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